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
计划启动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辽河农垦管理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
为推进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启动准备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处[2007]2号)精神,我市于2007年启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为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四平市将成立“四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并由四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市教育学院负责计划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实施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体系。请按照附件1的格式,于4月26日前将本县(市)、区的组织机构联络表上报至四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做好教材的征订工作
为保证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质量,教育部已经组织审定和推荐了两套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教材供各地选用。我市根据实际需要选用何克抗主编的《教育技术培训教程(教学人员.初级)》作为培训教材。未经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培训教材,各县(市)、区一律不得选用。为了加强对教材征订环节的管理,防止图书发行过程中不正之风的干扰,我市由市教育学院教材办负责教材的发行工作。请各县(市)、区于5月8日前将首批教材订数报市教育学院(见附表2)。
三、做好培训基地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
按照《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吉教师字[2007]11号)规定,市级培训基地由省评估认定;县级培训基地由市评估认定并报省备案,未经评估认定及备案的机构不得举办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各县(市)、区和市教育学院要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条件与要求》(附件3)申报各级培训基地。各县(市)、区于5月8日前将培训基地申请备案表上报市教育学院,市教育学院将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组织县级培训基地的审批工作。市教育学院要将市级培训基地申请表连同各县(市)、区县级培训基地申请备案表于5月30日前上报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中心。(附件4)。
四、做好骨干培训者的选拔培训工作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提高教师应用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市里将根据各县(市)、区开展教育技术培训的需要,分期,分批遴选教育技术专业人员和学科骨干教师参加各级培训。请各县(市)、区做好教育技术能力骨干教师的遴选准备工作,将培训需求情况报市教育学院。
五、联系方式
1.四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杨春雷
电话:0434-3266474,电子邮箱:412786477@sina.com
2. 四平市教育学院,陈东海
电话:0434-6114151,电子邮箱:Cdh8206@126.com
附件:1. 市(州)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组织机构联络表
2. 市(州)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教材选用统计表
3.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条件与要求
4.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申请备案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