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实践活动课”自我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街)中心学校、中心小学、市直中小学:
为贯彻“2008年全市教学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扎实开展学科教学,提升“综合实践活动课”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经教师进修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任课教师自我学习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2008年全市教学工作会议”的精神为指南,以提升自身素质为目标,以提高课堂教学为宗旨,扎实开展专业学科的自我学习。
二、自学时间安排
1、5月:研究性学习。
2、6月: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
三、要求
1、认真学习,吃透纲要的实质,做好学习笔记。
2、每个教师要写好总结或学习体会。
3、6月下旬将总结、体会上交到艺体部。
4、 QQ群号为57388483,每周五下午进行网络互动交流。
2008年5月23日
临江市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