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会考改革了
临江一中 刘振堂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自2007年秋季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教育厅决定改革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全面实行普通高中学业考试制度。
1、普通高中学业考试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其中思想政治和历史科实行开卷考试,外语加试听力。
考查科目为: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操作考查。其它科目由学校按照课程标准实施考查。
2、 普通高中学业考试范围和考试时间。
在实验阶段,普通高中学业考试一、考查只考相关学科必修课程的内容。条件成熟后,逐步增加对选修课程相关内容的调试。考试科目每年开考两次,每次开考九科;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1月上旬和6月下旬进行。考查科目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安排在6月中旬。
3、 学业考试成绩根据原始分划分等第,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或A、B、C、D)四个等第报告成绩。考查科目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考生可多次参加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以考生取得的最高等第记入。
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由省教育厅统一发放学业考试成绩证书。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学分不予以承认,不合格的必修学科就重修,选修不合格的选修学科应予重修或重选,重修学科学时不作要求。学业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转学、评优、毕业、入伍、就业、升学以及出国留学的重要参考。
4、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和肄(结)业学生,在完成吉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规定学分后,方可参加高中学业考试。社会青年可参加普通高中学业考试,成绩合格发给高中学业成绩证书。
西藏雅鲁藏布江扎曲大拐弯 (流经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