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临江市第一中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临江市第一中学 刘振堂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落实我校“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科研强师”的发展战略,逐步提高我校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把我校师资打造成学习型、学者型、专家型的教师队伍,特制订本教育科研制度。
第一、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实施教育科研“一把手工程”。学校教育科研副校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履行课题指导、管理职责。下设刘振堂、王乐竹、王绪、于会波四位副组长。按学科成立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和体育共11个教育科研小组,各小组的负责人是教研组长。
第二、课题分类
按立项级别可分为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五级管理。
第三、管理对象和内容
课题管理机构的管理对象具体包括:课题的规划、申报、立项、研究过程的管理和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审、推广等。
第四、课题申报制度
1、我校教师要按照学校制定的教育科研发展规划和学校的年度教育科研工作计划,根据个人的研究能力,自选课题或根据学校提供的选题指南进行选题,在每年度的3~4月份进行校本科研立项申报,依据《行动研究手册》的要求进行校本科研。
2、对于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师,在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教育科研课题的时,要根据个人的研究能力和国家、省、市、县对教育科研的发展规划要求进行申报立项。
第五、过程管理制度
1、学校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对立项的国家、省、市、县重点课题实施多种方式的定期检查,了解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对研究人员进行科研方法与思路指导,对校本科研的行动研究作不定期的检查。
2、在课题管理的过程中,做好研究计划的实施与反馈调节,做好原始材料的积累与保管,定期发布阶段性教育科研成果。
3、学校根据别立项课题的级别拨出一定数量的科研活动经费,提供文献资料、必要的实验研究器材和外出学习培训等支持。
4、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校科研管理机构有权予以中止。
第六、课题结题
1、课题研究工作完成任务后,要做好结题工作。课题承担者要及时向课题管理机构上报结题申请,提交结题报告和有关成果。
2、提交的课题研究成果主要有:研究报告、科研论文、专著、音像课件、软件、实物模型等。
第七、成果鉴定、评审
1、校本科研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审与奖励工作由校课题管理机构组织进行。
2、影响较大、成绩显著的课题结题时,其研究成果由校课题管理机构组织评委会成员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并推荐给报刊、杂志发表,进行推广交流。
3、鉴定所需费用由学校负责。
第八、学校鼓励教师参加省、地、市、县组织的各种教学研究活动。如公开课、新秀课、优质课、说课、论文评比等活动。
第九、学校奖励制度
为了实现“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科研强师”的发展战略,创建“课题不分大小,实现人人有课题”的科研型教师队伍,学校对教育科研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教师,决定给以奖励。
1、承担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按期结题的,科研成果获一、二、三等奖的课题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人民币。
2、承担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按期结题的,科研成果获一、二、三等奖的课题组,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人民币。
3、承担临江县级、白山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按期结题的,科研成果获一、二、三等奖的课题组,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人民币。
4、对完成校本科研任务的教师,奖励20元人民币。
5、对发表在国家、省级教育教学刊物上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论文,实行一稿双酬制度。
第十、临江市教育学会临江一中分会,决定在每年的11月份,召开教育学术年会一次,总结一年来教育科研工作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规划下一年度的教育科研工作目标。对经过我校教育科研领导机构评比认定的优秀教育成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的评比方法另行颁布。
第十一、本教育科研制度经临江市一中八届七次全体教工大会讨论通过,于4月4日起执行。
第十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校长。
20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