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作者:未雨绸缪 日期:2008-5-18 21:02:00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Re: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作者:xiaohewyk 日期:2008-5-24 16:33:47
珍爱生命,敬畏生命!
Re: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作者:myy123 日期:2008-5-19 12:12:00
向汶川大地震中的遇难同胞致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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