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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率先化解高校债务
[ 2008-1-29 8:34:00 | By: 千山客 ]
 

短期贷款变成长期贷款

 
辽宁率先化解高校债务
 
  本报沈阳1月28日电 (记者何勇)辽宁省教育厅近日宣布,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辽宁省在全国率先探索解决高校债务问题的有效途径,使高校缓解了沉重的债务负担,成为全国唯一初步解决高校债务的省份。

  据介绍,1999年以来,在高校持续扩招的背景下,为达到国家对硬件提出的要求,辽宁省属高校相继到城市郊区扩容、改造、建设新校区,40所高校累计投资180亿元,其中贷款93亿元,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近年来,辽宁省属高校每年须偿还银行的利息就达2亿元。

  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李树森介绍说,近一年来,为解决高校债务问题,辽宁省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利用长期贷款置换了省属37所高校的63.5亿元短期贷款。具体办法是:通过合作,将商业银行3年短期贷款转为15年长期贷款,还本宽限期3年,即头3年只还利息,不还本。同时,还款利率全程下浮10%,让利于高校7.5亿元。此外,辽宁省属高校自身也积极寻求发展,通过资产置换、吸引社会投资等途径,化解债务危机。

  李树森表示,对高校债务要客观、理性、辩证地看待。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高校债务主要用在了扩招后的校舍教室、仪器设备和学科师资建设上,为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奠定了基础。所以,国家应该采取措施帮助高校解决债务困难,而不能让学校独自背包袱。

 

 
     《人民日报》 ( 2008-01-29 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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